通知公告
加氢尾油制白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 时间:2017-6-21 08:20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加氢尾油制白油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石化产业园,溢洪河以南、利河路以东,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加氢尾油制白油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石化产业园,溢洪河以南、利河路以东,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60万吨/年馏分油加氢精制技改装置(技改后规模100万吨/年)、30万吨/年白油加氢装置及配套罐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一条第1项:含硫含酸重质、劣质原油炼制技术,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部长 联系电话:0546-2528143
联系地址:东营市垦利石化产业园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13681295308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1703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
1、对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