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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吨/年异辛烷及环保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  时间:2019-3-5 09:24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15万吨/年异辛烷及环保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异辛烷及环保升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15万吨/年异辛烷及环保升级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垦利石化产业园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总投资46277万元,项目总定员16人。
  公司现有及在建项目包括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30万吨/年加氢装置、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10万吨/年气体分离及MTBE装置、20万吨/年重整装置、6万吨/年甲醇装置、10000Nm3/h制氢装置、3万吨/年二甲醚装置、2万吨/年NaHS装置、100万吨/年的柴油临氢降凝装置、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130万吨/年蜡油缓和加氢裂化、10万吨/年液化气重组装置、30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1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60万吨/年DCC生产烯烃项目,15万吨/年异戊二烯项目、6万吨/年炼厂酸性气制酸项目,160万吨/年馏分油加氢项目等主装置及环保工程、循环水场和原料及成品储存罐等储运设施。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不存在环保手续问题,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15万吨/年异辛烷及环保升级项目主要建设15万吨/年异辛烷装置和5万吨/年WSA制废酸装置。主装置包括原料预处理部分、异辛烷部分及WSA单元组成,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5698089150
  联系地址:东营市垦利区垦利石化产业园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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