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通知公告
东营市垦利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已完成烟气超低排放工作
信息来源:垦利石化集团  时间:2017-8-9 10:10
 
  东营市垦利惠能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于2004年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垦利惠能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由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兴建,总投资18000万元。2005年10月开始投产运行。公司位于垦利县城西南部,垦利石化工业园内,占地304亩。现装机容量为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12MW汽轮发电机组。主要承担了垦利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生产用汽及县城新区办公、居民住宅冬季采暖任务。
  公司生产产生的污染为烟气污染,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为主要污染物,经治理后全部经过烟囱排放。按照《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与《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标准意见》(鲁环发【2015】98号)文件要求,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对烟气进行治理,从而保证了污染物的超低排放。
  一、电袋复合除尘器+湿式除尘器
  2016年,投资560万元将脱硫系统前端现有3套静电除尘器改造为高效电袋复合除尘器,配合2015年投资824万新建的湿式电除尘系统联合运行,除尘综合效率达99.98%。该设备已于2016年12月通过168小时实验调试后投入使用。2017年7月25日,通过东营市垦利区环境保护局的验收(垦环验【2017】28号)。改造前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5mg/Nm3,每年可新增去除量37t。
  二、石灰石石膏法脱硫
  为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投资1400多万新建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将原有双碱法脱硫工程改为备用。此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完成168小时调试并投入运行。2017年7月25日,通过东营市垦利区环境保护局的验收(垦环验【2017】28号)。SO2去除率由原来的90%提升至99.94%,改造前SO2排放浓度≤200mg/Nm3,改造后SO2排放浓度≤35mg/Nm3,每年新增二氧化硫去除量305t。
  三、烟气脱硝
  2012年,烟气脱硝工程总投资900万元,采用SNCR工艺脱硝技术,3#炉于2012年1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行,1#、2#锅炉于2013年12月完成168小时试运行,脱硝效果完全达到环保要求。该项工程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经治理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200mg/m3以下。
  为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17年我公司投资398万元对现有三台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投资120万元,对改造现有SNCR法脱硝提效,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废气排放由原来200mg/m3降至50mg/m3。
  四、更换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因原有在线监测设备量程较大,无法对烟气排放各项数据做出准确监测,公司投资70多万元,安装超低排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一套。已在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附:
1、《锅炉烟气湿式电除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2、《锅炉脱硫、除尘及风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3、《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上一篇:湿式除尘验收批复

Copyright @ 2024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ICP16022047 鲁公网安备37052102000249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