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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垦利石化输油管道工程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  时间:2020-5-20 09:36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垦利石化输油管道工程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垦利石化输油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垦利街道
  建设内容:建设万通管道胜坨截断阀室-垦利石化末站的1条DN700燃料油(原油)管道和1条DN400成品油管道及垦利石化末站1座站场等,线路长度15.3km,2条管道同沟敷设;燃料油管道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为1785m3/h;成品油管道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量为715m3/h。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市垦利区利河路29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98089150
  邮    箱:15698089150@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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